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中小学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需要,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作进一步调整充实、设立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入选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和相关要求
(一)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分为高级教师评委库和一级教师评委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分为高级讲师评委库和讲师评委库。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一般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也可以推荐少量特别优秀的聘任满3年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作为一级教师(讲师)评委库人选。
(二)近三年不在教学一线岗位的不宜推荐。
(三)各级评委库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学段可推荐2-4人(小学段语文、数学学科可推荐4-6人),其余学科可推荐1-2人;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每学科可推荐1-2人。
(四)公示中,教职工如对推荐人选有不同意见,特别是在师德或材料真实性上有反映的,必须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
(五)严格执行推荐的条件和程序,依照规定认真逐项填写表格,努力做到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推荐工作质量。
三、推荐程序和上报时间
(一)单位公布文件,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单位领导集体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名单和相关证书、材料报县区教育局审查。
(二)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根据条件审核无误后,下载相关表格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评委会评委库和高级讲师、讲师评委会评委库填写打印《评委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含电子文档,Excel制表),签署意见后于3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市教育局在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推荐人选的条件和评审工作需要进行遴选,确定入库成员并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
联系电话:0564-3321096,
邮箱:chzhf809@sohu.com
六安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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