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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市安办〔2015〕14号
【来源:金年会金字招牌】【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点击: 】

关于印发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

    当前,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已进入繁忙期,汛期也将到来,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天气因素对安全生产影响明显,往往是道路交通、火灾、工矿商贸等行业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安办〔2015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教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25)。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单位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具体见附件1)。

    (二)督查整改阶段(526-6月20)。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620-6月30)。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开展情况总结,于7月1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情况;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向乡、村两级延伸,努力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五覆盖”情况;

    (三)持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和开展情况;

    (五)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包括非煤矿山防治水措施情况,大型采空区的井工开采矿山在暴雨期间停产规定,尾矿库县处级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防雷、防水和降温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避开恶劣性天气进行施工作业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情况,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落实情况等。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及开展情况。

    (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岗位责任制范本》等学习落实情况。开展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投入情况,是否做到检查不漏厂、不漏项、不漏岗,无死角和盲区等。企业自查情况要及时报所在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委)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督查分组

    市政府安委会成立9个督查组开展综合督查(见附件4)。督查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县级领导同志担任,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目标。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大检查工作领导,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强化督导。要把本次大检查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点措施,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各县区、市直部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5430,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检查,强化问责。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专家问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责任追究一批、公开曝光一批。

    (三)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并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及典型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要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高兴红;联系电话:3379201;电子邮箱:awb3379635@163.com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情况表

          2.六安市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        3.六安市春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

          4.市政府安委会综合督查分组

 

 

 

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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